小荷才露尖尖角——记铜陵市首届“十佳优秀青年律师”张勇、孙小玲、黄思程
作者: 来源:本站 添加时间:2019/8/4 浏览次数:2576
青春因奋斗而精彩,有了奋斗,青春才会飞扬,有了拼搏,青春才会美丽,把握青春每一天,平均年龄三十岁刚出头的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张勇、孙小玲、黄思程三名青年律师,在平凡岗位上挥洒青春与汗水,努力创造和实现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人生,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究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较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日前,张勇、孙小玲、黄思程三名律师被铜陵市律师协会授予铜陵市首届“十佳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突出中心 发挥职能 争做一名责任型律师——张勇
张勇律师担任律所支部书记以来,重新定位党建工作在事务所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加强律师政治思想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每周组织全所律师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作用发挥、组织建设和组织纪律观念开展交流活动、读书活动等,使全所律师政治理论素质不断得到提升。为该所成为安徽省司法厅律师基层党组织示范岗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作为铜陵市律师协会非诉讼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他积极努力的为铜陵市律师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近年来,随着铜陵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转型,一些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随着国家对“僵尸企业”处置力度的加大以及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增强,一大批企业被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业务作为律师非诉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快速发展。但是,破产管理不同于一般的业务,只有在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管理业务。在此之前,铜陵市仅有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入选了破产管理人名册,具备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职责。2016年,以他为首的律师团队,一边承接破产管理人委托的专项法律服务,一边以铜鼎所名义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编制市一级的破产管理人名册并要求将律师事务所纳入管理人名册。2016年8月31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批《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介机构》公布,铜陵市包括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在内的5家律师事务所入选,在此之后铜陵市多家律所承接了多项破产管理业务,铜陵市律师非诉业务中的破产管理业务取得快速发展。他前期承接了大量破产管理专项法律服务,其中铜陵恒盛轨道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华纳国际(铜陵)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破产管理工作已经成功完结,共计分配债权1.7亿元、为300多人分配了职工债权,为铜陵市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作出了杰出贡献。在他的极力推动下,2017年8月,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成为铜陵市唯一入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中介机构。目前,以他为骨干的律师团队承接了铜陵市四家破产管理工作,铜陵市律师破产管理业务蓬勃发展。
勤勉职责 精于专业 争做一名专家型律师——孙小玲
孙小玲从2010年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一直执业为民,真情服务,以社会公平正义为执业宗旨,在从业的九年间,要让法律尊严得以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得以实现,律师仅凭在校所学知识、工作经验、一颗工作热情是永远不够的。为此,她在工作之初就树立了争当一名专家型律师的目标。她从法律本科学业并取得律师资格,充分体现了她对法律知识的追求、对职业技能的完善和深化。她能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中、从艰辛细致的取证中,常常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找准案件的切入点,不断获取案件的获胜机会。蚌埠人黄某在铜陵提供劳务,不慎从高处摔下,经诊断为植物人,因病情危急,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重症监护室,巨额的医疗费用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难以承受。黄某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还在读书的子女。妻子得知后赶到铜陵,在医院陪护期间终日以泪洗面,甚至有了轻生念头,她得知后劝其妻子申请法律援助,但是诉讼进程较长,而住院费用持续发生,黄家人再无能力继续支付治疗费用,甚至准备放弃治疗,情况十分危急。为此,她主动找到总包单位协调,最终,在她的积极奔走下,总包单位垫付了医疗费用及部分后续治疗费用,保证了黄某的后续治疗。
主动服务 着眼发展 争做一名开拓型律师——黄思程
黄思程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律师, 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她认为, 律师不能只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只为金钱而奔忙,她要在自己的工作中,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精神, 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尽绵薄之力。5年来,黄思程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数百人次、代写法律文书数百份。对于贫困的委托人,黄思程减免律师费,向身陷困境的人们伸出援助之手。对劳动争议、抚养权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咨询全部免费。
作为执业多年的青年律师黄思程, 办理了大量民事案件,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办理罗某案中,2015年罗某是贵州籍男青年,在铜陵市枞阳县某陶瓷公司打工时,右手被机器轧断,罗某向该公司主张赔偿,遭到拒绝。因不懂得寻求法律援助,经朋友介绍在宣城找了一个所谓的“律师”张某,张某实际上是一个常年冒充律师接案的“骗子”,他接下罗某的案件,收了20000元费用,后向法院起诉,但因事实上张某也不懂法,起诉案由和主体不符合,多次遭到法院驳回,拖了两年案件仍被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后经法院指引罗某得知工作站的存在,找到她寻求法律援助。在工作之初,罗某因之前的张某的恶性影响,对律师极其不信任,认为律师都是骗子,她耐心的指导,帮助罗某报警追讨张某的不当所得的2万元,在将款项追回,并要回在张某处的案件证据原件后,她理清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委托司法鉴定,起诉至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法院并由法院判决罗某获得20多万的赔偿。罗某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表示对黄律师衷心的感谢。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三名青年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以自己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对业务的精益求精, 不仅要服务社会,更要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赢得社会的尊重,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工作,用自己的辛勤汗水诠释着公平正义,体现着律师的社会责任感,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