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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明坤矿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作者: 来源:本站 添加时间:2025/4/30 浏览次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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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于2025年4月29日作出(2025)皖0706破预1号决定书,决定准许对铜陵明坤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坤矿业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5年4月29日作出(2025)皖0706破预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及安徽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明坤矿业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明坤矿业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6月1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将申报资料一式一份邮寄到管理人办公室(收件人:周阳律师,电话:18956625208,收件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翠湖一路北斗星城B6-11层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债权申报需填报的资料见附件。本次债权申报利息暂计至2025年4月29日,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明坤矿业公司重整的,已在预重整阶段申报的债权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对于申报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依法追加计算利息至重整受理日。如预重整期间需要召开临时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管理人联系人:冯律师,18956207966;周律师,18956625208。
特此公告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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